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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痴心女子为爱同居 狠心男友卖娃挣钱

时间:2017-7-15 16:30:42>跟律师谈谈<

2013年2月,史小妹与吴夏明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2014年2月21日二人生育一子,取名吴小林。2015年6月,史小妹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被告人阿主,后史小妹对阿主产生好感。同年7月初,史小妹带着儿子到安徽省阜阳市与被告人阿主同居。

男友为财,起意卖娃

同居期间阿主起意贩卖吴小林,遂对史小妹谎称二人长期生活并提出将吴小林送人抚养,史小妹不知实情便同意了阿主的意见。后阿主托同在阜阳务工的黑来(已判刑)联系买主。2015年7月中旬,黑来联系了同在安徽阜阳务工的彝族人“吉洛”(在逃,真实信息不详),“吉洛”又联系在山东省郓城县务工的彝族人拉马(已判刑),后阿主等人与拉马取得联系商议出卖吴小林事宜,表示向对方要价60000元。此后,拉马又联系在山东省郓城县开超市的宋新(已判刑),表示有儿童出卖,要价80000元。后宋新联系到与其同村居住的张林(已判刑),请其寻找下家收买儿童。在此过程中,两人商议向对方要价100000元。后张林联系到李兵,李兵又联系了欲收买儿童打算自己抚养的赵蒙。

辗转卖娃,层层分赃

2015年7月14日,按事先约定,被告人阿主和黑来带着史小妹及吴小林乘车前往山东省郓城县,拉马联系出租车将黑来等人接到郓城县的宾馆暂住。与此同时,拉马等人先后安排李兵、赵蒙等人与吴小林、史小妹见面。经宋新、张林从中联络,阿主、黑来、拉马与李兵、赵蒙达成100000元出卖吴小林的意向。2015年7月16日,双方在山东省郓城县的公园进行交易,李兵征得宋新等人的同意后将事先准备好的95000元现金交给宋新,吴小林被赵蒙等人抱走抚养。宋新扣下15000元后,将剩余80000元给了拉马。后宋新将9000元交给张林,张林又将其中4500元现金分给李兵,李兵将4500元全部退还给赵蒙。拉马拿到80000元钱扣下24000元后,将余下56000元交给被告人阿主,阿主分给黑来和“吉洛”各8000元,阿主自己分得40000元。

天网恢恢,终获刑罚

2015年9月,史小妹向陕西省平利县公安局报案,侦查中,拉马、宋新、黑来相继被抓获归案。2015年12月29日,张林投案自首。案发后,被告人阿主一直在逃,2016年9月22日,被告人阿主被抓获归案。

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阿主犯拐卖儿童罪,于2017年3月10日向平利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阿主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获取巨额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在拐卖儿童的过程中,被告人阿主与拉马、黑来、宋新、张林犯罪前相互联络,形成合意,犯罪中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得逞后均分有赃款,为共同犯罪,应依法严惩。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所得赃款4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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