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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烟头“弹”出千日刑期

时间:2014-5-12 14:45:04>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获悉:一颗小小的烟头随手一丢,却换来邹某两年七个月的刑期。案件发生在福建省连城县内,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12日披露,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邹某随手弹一颗烟头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烟头原本就是不文明的事情,免费法律咨询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少。随手弹一颗烟头对于“瘾君子”们而言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对于在线律师连城县四堡乡的“瘾君子”邹某来说,丢失的却是实实在在近千日的自由之身。

  2014年1月18日下午1时许,云法律网被告人邹某到连城县四堡乡某山场下的果园补植果苗,在去果园的路上有人发了一根香烟给被告人邹某抽,被告人邹某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果园的杂草边引发了山场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过火林地面积312.8亩,立木资源经济损失人民币16825元。1月18日被告人邹某到连城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违反森林法规,乱扔烟头在果园杂草边,导致山场森林火灾,受害林地面积312.8亩,在线律师造成林木经济损失人民币16825元,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邹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免费法律咨询据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云法律在线律师分析:邹某随手弹出烟头,导致森林大面积烧损,立木资源损失人民币16825元,其行为符合失火罪的相关要件,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判决是符合刑法规定的。我国《刑法》明确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在线律师提醒广大网友: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要随手乱丢烟头等危险物品,否则造成严重损失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候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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