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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抢灯上演悲剧 镇江外公外甥2人被撞身亡

时间:2017-7-19 14:28:03>跟律师谈谈<

交通路口“一看二慢三通过”,这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镇江新区一辆电动车违规抢灯,并在快车道上行驶,被一辆小型客车撞飞,事故导致电动车上的外公和外甥2人死亡。该案经镇江新区交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最终于今日审理结束。

家住镇江新区的张某与妻子日前驾驶悬挂苏L车号的小型客车,沿镇江新区扬子江路由东向西途径路口时,发现前方绿灯还有5秒,于是便加速通过,当小型客车通过路口大半时,不料路口由北向南驶来一辆电动车,“等我发现时,两车已经撞在了一起。当时南北车道有很多机动车在等红灯,电动车驶过来我没有注意到。”张某称。“事故发生后,电动车上的人摔了下来,我赶紧靠边停车,然后上前查看情况,发现地上躺着两个人,一人年龄在60多岁;另一人年龄在10岁左右,是男孩,随后我便报了警”。很快,第一辆救护车赶到现场将小男孩送到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辆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下车对老人进行检查后,称老人已经死亡。

该案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并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该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小型客车驾驶人张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限速标志超速行驶,且注意交通动态不够未确保安全,也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张某与电动车骑手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乘坐电动车的小男孩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该起事故尽管警方以较快的速度处理结束,但是教训十分惨痛,一名花季少年的夭折,值得全社会共同警醒。交警提醒,在有非机动车道上的路面行驶时,非机动车应行驶在自己车道内;若是机非混合道路,非机动车应行驶在道路最右侧,给机动车让出中间的行车道,途径路口切勿擅闯红灯。作为交通行为参与人,任何时候都要为别人多想一点,这样不仅更加文明,而且也更能保证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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