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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ATM机卡槽内捡走7800元 “捡”进班房

时间:2017-7-21 16:43:34>跟律师谈谈<

存款时看到取款机内别人未存进去的7800元现金,犹豫片刻后将其收入自己囊中,就是这一念之差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却让黄陂男子周某成为嫌犯。今天(20日)上午,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七大队获悉,因将他人遗忘在取款机卡槽内7800元现金据为己有,周某因为涉嫌盗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6月13日晚上7时18分,女子何某和朋友前往大江苑小区建设银行存款,刚开始存了8000元,因为系统显示部分纸币不能存入,200元被吐出,何某在与朋友说话的过程中再次将200元放入存款机,但却忘记了点击存款确认,一边和朋友说话,一边离开了存款机,银行卡也放在存款机内也未拿出。

当天晚上7时20分,排在何某后面的周某准备在ATM机存钱时,发现存款机卡槽内有一摞现金,周某将卡槽内的现金取出,在银行门口数钱发现有7800块钱,周某拿着钱在银行门口徘徊数十分钟,最终还是拿着钱离开了。

6月14日,何某发现自己手机没有接收到银行提示短信,就去银行调查监控,发现银行卡槽内的7800元现金被后面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子取走,随后报警。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七大队民警肖志威立即调阅银行周围监控,通过视频发现,嫌疑男子在到达该银行时,走的都是正常路线,但他最后明显是为了规避摄像头,有选择性地向一些没有摄像头的小巷子走去。

警方之后在积玉桥附近发现嫌疑男子的踪迹,利用视频查出他经常在积玉桥一带坐公交车,通过视频倒查追踪,最终发现他经常在早上八点左右从黄陂刘店乘坐公交车到达积玉桥。

民警在黄陂刘店某小区追踪到嫌犯,向该小区物业人员询问信息,7月3日,在其家中将其逮捕。

据嫌疑男子周某交代,他平时自己在武汉做点小生意,案发当天去存钱,发现取款机内有大量现金,当时很犹豫,但是见财起意,将其收入自己囊中,并在回家不久后将所得的钱财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并不知道这也是犯法的,表示都是自己一时邪念酿成了大错。

民警肖志威解释到,何某的钱尚在银行取款机卡槽内,还未脱离银行控制,周某从取款机卡槽内取走了钱,侵害了他人的财物,而且在他排在何某之后进入取款机,明知卡槽内的钱是前一位女性所留,却并没有告知或者报警,最后还将拿走的钱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有明显占有的故意,最终构成了犯罪事实。民警还特别强调,这笔钱如果是掉在地上他捡起来保存,当民警找到他时主动交出来,则可以另当别论。检察机关已经认定其涉嫌犯罪。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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