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湖南省桃江县桃花江镇一女子为庆祝儿子36岁生日,在位于加油站后的家中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19日晚21时许,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桃花江镇团山社区某加油站后面,有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出警调查,查明系居民贾某娥为庆祝儿子36岁生日,不顾城区已被划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在位于某加油站后的家中燃放爆竹及烟花。在公安机关,贾某娥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贾某娥因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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