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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夫妻买卖枪支被判刑

时间:2014-5-21 13:57:54>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获知:一对经营玩具贸易商行的年轻夫妇,通过网络出售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和铅弹触犯法律。今天,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一审判处蔡洁东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判处陈某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日,购买仿真枪的下家牛某顺也被金山区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2年8月,蔡洁东和妻子陈某玲一起开设了蔡玲玩具贸易商行。一开始,夫妻俩只销售一些儿童玩具。2012年底,开始在店里销售仿真枪,主要从上家处购进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后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2012年底至2013年10月下旬,“蔡玲玩具”贸易商行售卖仿真枪达2000余支。另外,蔡洁东、陈某玲还从上家购进气枪铅弹100余盒(每盒30发)予以销售。

   2014年5月14日,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金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蔡洁东、陈某玲通过QQ号同客户联系,违反国家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共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销售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54支,国产4.5mm机制铅弹2460发,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蔡洁东的辩护人认为,本案涉案的仿真枪虽具致伤力,但与正规枪支在致伤力方面还是有一定差别,蔡洁东买卖枪支的盈利情况与其面临的刑罚相差悬殊。

  被告人陈某玲的辩护人认为,陈某玲系从犯,案发后能作如实供述,陈某玲的孩子尚未满周岁,夫妻双双涉及本案犯罪,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审理本案的金山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朱纪红表示,我国对枪支弹药的管制非常严格,凡非法持有、买卖枪支弹药都是违法。依据枪支管理法和《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或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认为:目前,各种类型的仿真枪不断出现,其外表与杀伤力也越来越接近真枪,使用仿真枪进行犯罪也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只要仿真枪符合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的特征,即应该认定其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而不能将仿真枪一概排除在枪支之外,以防止大批仿真枪流入社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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