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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了房产假离婚 丈夫最终人才两空

时间:2014-5-22 10:39:35>跟律师谈谈<

1997年,文春秋与刘淑贤经人介绍结婚,两人文化水平不高,家庭都不富裕,可谓贫贱夫妻,文春秋在外靠卖苦力挣钱养家。刘淑贤虽为农家妇女,可是在外闯荡了一些年头,有些社会经验。2012年某日,刘淑贤在和朋友打麻将时,听到了他们村要拆迁的消息。那一夜,刘淑贤辗转反侧,彻夜未眠。

第二天,刘淑贤跑到了丈夫的打工地,说:“我们村马上要被政府整体征用了,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刘淑贤说,要是两人离婚了,不仅能获得更多的补助款,还可以多分得一间门市。

文春秋一听要离婚,马上急得跳起来,“我不同意离婚,分再多的房子也不愿意。”文春秋告诉妻子,他是不会离婚的。见丈夫不愿意,刘淑贤急忙告诉丈夫,离婚是假,分房是真,“我们假离婚,等房子一到手我们马上复婚。”经过妻子多番劝说,最终文春秋同意了。2013年3月,文春秋与刘淑贤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随刘淑贤生活,年满18岁前的所有费用由文春秋支付;儿子随文春秋生活,刘淑贤不承担任何抚养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共同财产双方各占一半。

法院审理

2014年2月20日,文春秋的父亲文权利、母亲叶素蓉将文春秋、刘淑贤告上法庭,诉称该房屋系二人和文春秋、刘淑贤共同修建,系四人共有财产。

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拆迁房屋修建时,文春秋、刘淑贤均在外务工,此房是文权利和叶素蓉一手修建起来的,且房屋所有权证户主一栏,填写的是文权利。虽刘淑贤辩称报批手续是文春秋、刘淑贤委托文权利办理,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法院最终认定被拆迁房屋系文权利、叶素蓉、文春秋、刘淑贤共同共有。

在征收土地拆迁房屋时,文春秋、刘淑贤在未取得文权利、叶素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侵犯了文权利、叶素蓉的合法权益。据此,法院判决文春秋、刘淑贤签订的《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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