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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男子发布虚假刷单信息 诈骗五千多被判刑

时间:2017-8-4 15:04:19>跟律师谈谈<

发布虚假招聘淘宝刷单人员信息,诱骗受害人扫码刷单,实为购买移动充值卡,后再将受害者购买的充值卡转卖他人。日前,经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六块钱 换来受害人的信任

2016年12月31日,溧河派出所接到市民马先生报警称,有人发布虚假的兼职淘宝刷单信息,利用二维码诈骗他5000余元。

据警方调查,2016年12月30日,马先生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一则兼职淘宝刷单的信息,便加了对方的微信。随后,对方给马先生讲解了操作流程,并告知了返款程序。马先生没有过多考虑,就注册了相关信息。

注册成功后,对方给马先生发送了一个链接,让他添加“烧猪骨”到购物车,并发给马先生一个定额110元的二维码。马先生用支付宝付款后,对方如约返还116元。马先生尝到甜头后,按照对方要求添加了“客服小华”的QQ号,继续刷单。

扫一扫 原来买的是充值卡

当日17时许,“客服小华”发来一条链接,马先生点开后添加了4件“烧猪骨”到购物车,共支付440元。付款后,对方称该任务需要完成3次,每次是4件。于是,马先生又扫码支付了8件“烧猪骨”880元钱。但对方又告诉马先生,要完成双三任务,还需一次性拍12件才能结清资金,并又发来一个1320元的定额二维码。

“我当时想着,已经拍了这么多了,不能半途而废,便又扫码付了款。”马先生说,这次付款后,对方称正在返款,但直到当日18时许,他还未收到返款。此时,对方称马先生操作时间过长造成系统卡单,要求重拍24件商品,且要在当天完成。

马先生害怕钱返不回来,便按照对方要求又支付了24件商品2640元。付款后,对方称已经激活50%,再让马先生拍下24件商品就能激活100%,返还所有本金和佣金。直到此时,马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调查,民警发现嫌疑人王某系福建省安溪县人。2017年1月16日,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魁斗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后将王某移交至溧河派出所。

到案后,王某对其利用虚假刷单信息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供述,其实刷单的整个过程就是购买移动充值卡。受害者扫码支付后,王某就拿到了充值卡的卡号和密码,他再将充值卡放在网上卖掉。据统计,王某共诈骗受害人马先生5280元。案发后,王某退赔马先生55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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