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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贩卖1000万条个人信息 交易金额达200多万

时间:2017-8-11 19:51:28>跟律师谈谈<

最近,湖北荆州警方就查处了一起“监守自盗”的案例:快递公司员工查询客户资料,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去年11月,荆州市沙市区公安分局解放路派出所在对寄递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快递公司仓库管理员汪某的行为有些反常。他登录内部系统查询快递单号的次数是其他员工的两倍,而且查询的内容也很不合常理:他所查询的是省外的信息,并不在他的业务范围以内。

登陆次数频繁,还总是查询外省订单信息,民警怀疑汪某可能是内鬼,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民个人信息,随即对他进行监控。

果不其然,民警发现:汪某查看快递单号时会对每张单号进行拍照。通过拍照的形式把这些信息带出去,然后在自己家里的电脑上把这些信息编辑成文档,一次大概是几百条。

在汪某每天填写的Excel表格中,收件人的姓名、地址、手机号码赫然在列,表格填好后,汪某会将这些信息通过QQ发给另一个人。

民警当场在汪某邮箱里面查获了公民个人信息八千余条,这些信息都是发送给一个叫“小何”的网友。

很快,民警确定这个“小何”姓杜,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快递公司工作,和汪某属于同一家公司。民警迅速将杜某抓获,至此,一条行业内部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链浮出了水面。

根据杜某交代,他让汪某查询的收件人信息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两人专门挑选货到付款的快件,因为这种快件一般是药品保健品。

据嫌疑人交代,购买保健品、书画礼品、纪念币的消费者,往往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他们看来,更有价值。掌握了这个群体的公民个人信息,就等于筛选出了更优质的作案目标。

据荆州市公安局调查,获取信息单号是这个信息贩卖中的第一个层级,第二个层级是通过单号去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第三个是使用者。

这个圈子都有个交流群,都是卖信息,或者有意愿购买信息的人。只要嫌疑人杜某在交流群里发布信息,有需要的人就会蜂拥而至。根据行情,一条新鲜出炉的公民个人信息卖价2元左右,使用的次数越少越新鲜,售价自然也就越高,有的甚至10元一条。相应的,以时间区分,时间越近的,价值越高。

可杜某自己就是河北石家庄市一家快递公司员工,为什么还要拉湖北荆州同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汪某入伙,分摊利润呢?原来,杜某查询的话,安保部的后台会有查询的记录,不是很安全。

为了分担风险,保证安全,他们在搜集快递单号时会多人合作。像杜某这类处于第二层级的人,会定期根据下线汪某整理的快递单号表格,查询到更详细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自己进行综合列表,等待出售。

目前,荆州警方据此线索共抓获嫌疑人20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1000多万条,涉及交易金额达200多万元。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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