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手的借款只有1.2万元,但短短一个月就要被迫偿还20多万,这样的高利贷听起来都让人咋舌,可此事就真实发生在如皋青年张某身上。他还因还不起债务,被非法拘禁达14天。日前,以洪某为首的7名90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如皋市人民法院判处三年至五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6年9月12日,张某经人介绍向洪某借款2万元,借期一个月,利息8000元当场扣除,张某实得借款1.2万元。但洪某要求张某写了一份5万元的借条,声明其中3万元系保证金,借款到期只要偿还2万元即可。但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能如期归还。10月7日,洪某纠集丁某等3人找到张某,并将张某非法拘禁起来,后又伙同朱某等3人通过殴打、恐吓等方式逼迫张某写下了20万元的借条。期间,洪某、黄某等人多次张某家人索要借款,10月20日,张某父亲迫于无奈通过中介将张某名下的房产出售,洪某得款20.5万余元后将张某释放。
接到报警后,如皋警方将洪某等人抓获。如皋法院审理认为,洪某、丁某、朱某等7名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案发后,7人均能如实供述罪行,且已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处洪某等7人五年九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决发洪某还被害张某赃款。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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