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购的形式,购买到毒品,再通过物流快递寄送到西安。可令男子李某没想到的是,刚收到快递就被抓获。
2016年9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沣东新城分局接情报线索,有人在西安市碑林区更新街处从事贩卖毒品活动。经侦查,民警于2016年10月1日15时30分许,在碑林区更新街幸福逸家地下车库出口处,将涉嫌贩卖毒品的被告人李某抓获,并在其身上搜获一部三星S6手机及一盒快递物品,盒内装有330板力月西牌马来酸咪达唑仑片(精神药品),共计3300粒。
经审查,上述药品系被告人李某于2016年9月28日在网上以每板220元的价格购买,并以手机网银方式向对方转账72600元。成交后,涉案药品被以物流方式从武汉运至西安。李某收到药品后,又以每板240元的价格售卖给他人(尚未交付)。
近日,长安区法院审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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