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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借2万写10万借条 最后连房屋也被霸占

时间:2017-8-19 11:15:07>跟律师谈谈<

先是要求抵押房产,再通过“阴阳合同”、虚构银行流水以及层层“平账”等方式,将“小贷”滚成借款人无力偿还的“巨债”后,顺势把其房产收入囊中。团伙作案、手法隐蔽,“套路贷”会让你的钱包大大缩水,危害不言而喻。

今天,检察机关向记者介绍了“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套路,揭开了其诈骗的真面目。

签订 “不平等条约”

2015年12月底,小李因急用钱,通过一张小额贷款宣传卡片,联系上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小李表明想借款2万元,可以选择抵押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方式借款。一个自称“王总”的人与小李见面,告诉他公司规定借2万元要写10万元的借条,但承诺只需还款2万元。小李虽疑惑不解,但为了解决眼前的燃眉之急,只得狠下心,同意签订这个“不平等条约”。

借贷当天,“王总”首先带人上门看了小李的房子后,将他带至银行附近,要求他签署了多张空白的打印纸并按下手印。然后转账10万元到小李新办的银行卡上,并让小李当场悉数取出,抽走8万元并扣除一个月利息400元后,只留给了1.96万元给小李。最后,要求小李写下10万元的借条。

2016年4月中旬,小李因需要使用身份证,将身份证取回并再次支付400元利息。2016年5月,因无力偿还对方催要的10万元“借条金额”,加之对方“软硬兼施”施加压力,小李被迫再次借款。而这次“王总”等人以“走程序”为由,要求小李做了50万元借款公证和房屋买卖授权委托公证,而后又重复第一步操作方式转账50万元至小李银行卡上,取出现金并拿走。上了“贼船”的小李被逼得走投无路,四面楚歌,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又乖乖写下50万元借条。

房屋被占钱受损

此时的小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感觉自己被骗了,打算报警。对方听此消息后找到小李,拿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他归还60万元。看着不知何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小李如梦初醒,这分明是自己当初签字并按手印的空白打印纸。

原来,从那一叠不明所以签署的空白纸开始,到银行转账记录再到借条以及房屋买卖授权委托公证,自己以为只是正常的民间借贷,谁知对方从一开始就盯上了自己的房子,“不平等条约”早就为今后维权埋下了隐患,对方手上现在要借条有借条,要合同有合同,自己是有理也说不清。

2016年7月,小李被起诉要求还款60余万元,后经法院一审判决小李还款10万元。明明只拿到手2万元不到,最后连滚带利损失了10万余元,而且对方还强行住到自己家,房屋也被霸占了。无奈,小李只能到派出所报警。

诈骗多名被害人

经调查得知,“王总”为化名,原名赵洋。赵洋等人诈骗团伙13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015年起,赵洋以“王总”为假名,出面以借贷为名,采取上述手法,诈骗多名被害人,借款2万元翻到60万元,借款 40万元翻到450万元......数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而强占房屋、最终贷款人倾家荡产更让人心惊胆战。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团伙有四家放贷门面店,门面店负责人负责发小广告招揽客户。在借贷过程中,赵洋诱骗被害人多次签下高于实际出借金额的虚假借条,及空白房屋租赁合同,随后指使刘某等人充当出借人,并诱导被害人与刘某等人办理抵押房屋借款合同及委托处理房产等公证手续。刘某等人陪同被害人至银行进行走账,走账后将钱款大部或全部取出,事后存回赵洋的银行账户。之后赵洋指使李某等人陪同出借人持虚高借条或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以讨要债务为由上门强占被害人房屋,甚至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委托处理房产公证书将被害人的房产过户至他人名下或直接进行民事诉讼,以此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多名被害人接受询问时都证实,曾经历上门讨债、睡在家中霸占房屋等暴力手段,还有门锁被换、威胁卖房,甚至有被害人的房屋被转手好几次不自知。而接受讯问时,赵洋辩称:“我觉得我是正常将钱借给朋友。”近日,赵洋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揭开“套路”真面目

2016年以来,普陀区检察院共受理移送批准逮捕套路贷类案件15件3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件21人,提起公诉3件,8人获判,涉及罪名包括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借钱时笑里藏刀,讨虚高债额时跟催命符一般,“套路贷”的套路到底有哪些?

“趁火打劫”,诱骗签订“阴阳借条”。犯罪团伙通常瞄准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借款的本地有房居民、个体户、大学生群体,利用其急需用钱的心理和防范意识薄弱的特点,诱骗受害人签订“阴阳借条”,阳借条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超出部分以保证金、手续费为由抽走,被害人只拿到实际借款金额。

“金蝉脱壳”,虚构证据不留痕迹。签订“阴阳借条”后,犯罪团伙带领受害人到银行按照虚高金额转账,形成转账记录后,立即要求受害人取款归还超出实际借款金额的部分,制造出虚假的银行流水凭证,部分受害人还签订了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公证。犯罪团伙借条、转账记录、提款视频、公证材料等证据一应俱全,显示其取得虚高金额债权。

“拆东补西”,层层平账钱款飙升。犯罪团伙往往故意制造违约陷阱,要求受害人短期内快速还款,使受害人难以正常还款从而认定其违约,要求其按照虚高金额还款。因受害人无力偿还,犯罪团伙则介绍其他公司“平账”,以相同的手法迫使受害人借新款还旧账,不断签下更高额的“阴阳借条”以债还债。经过层层转让加码,最终债台高筑乃至倾家荡产。

“软硬兼施”,手段多样非法获利。犯罪团伙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窃听窃照、跟踪尾随等“软暴力”方式催讨债款;另一方面根据掌握的签字借条、转账记录、公证材料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最终非法牟利侵占受害人抵押的房产。

建机制精准打击

“套路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犯罪环节多、法律适用难,办理时存在诸多难点。为此,普陀区检察院建立“套路贷”犯罪案件专办机制,强化公检联动,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根据犯罪手法区分罪名,确保精准打击。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挖掘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合力打击“套路贷”犯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民众,一定要远离“套路贷”。需要借款时,从银行或其他正规网贷渠道进行;在向民间借贷公司借款时,不要随便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发现自己身陷“套路贷”中的民事虚假诉讼后,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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