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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赴女儿婚礼 警方:先参加3天后拘留

时间:2017-8-26 15:43:48>跟律师谈谈<

8月16日,湖北高速交警利川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公路白羊塘收费站开展执勤时,查获一名男子无证驾车,为赶着参加女儿的婚礼。为了不耽误女儿的婚礼,民警采取了人性执法,让驾驶员参加完女儿的婚礼,三天后再来处理违法接受拘留。

8月16日上午10时许,男子陈某驾驶重庆牌照的小轿车从湖北利川开往重庆石柱,途经沪渝高速公路白羊塘收费站,被执勤民警例行检查。陈某自称驾驶证未随身携带,由于着急回家参加女儿婚礼事宜,请求民警予以照顾并放行。民警要求陈某出示身份证,随即对其身份证进行查询,经过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员陈某未取得有效驾驶证。

通过进一步询问得知,陈某因女儿出嫁,急着开车至石柱参加婚礼,由于时间比较紧,没联系驾驶员帮忙驾车,自己就开着车上路。陈某自称17岁时就开始驾驶拖拉机及大货车,自恃驾驶技术娴熟,不存在安全问题,便心存侥幸实施违法。

在民警充分取证后,依法对陈某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考虑其女儿婚期,本着人性执法的原则,特批准对陈某延缓执行拘留的决定,以保证其女儿婚礼圆满举行。

8月19日,当事人主动到大队接受处理,当事人陈某对民警的人性执法表示非常感谢。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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