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漯河一男子在加油站吸烟不听劝 被拘留三天

漯河一男子在加油站吸烟不听劝 被拘留三天

时间:2017-8-26 15:59:29>跟律师谈谈<

8月24日,漯河市公安局沙北分局金山警务队联合漯河市郾城区消防大队对郾城区李集镇某农机加油站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一男子在加油站内吸烟。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

当时,加油站很多人。吸烟男子感觉很没面子,态度比较恶劣,不但不听劝阻,还辩称自己离加油机有一定的距离,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吸烟,拒不配合民警和消防监督员的劝阻。民警罗政镝见劝阻无效,将其带离加油站进行调查处理。

经询问,男子为宋某,27岁,由于其对在加油站内吸烟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排队等候加油时感觉无聊,就点了一根烟吸了起来,幸好民警发现及时才未酿成严重后果。

民警和消防监督员当场对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违法事实和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宋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接受处罚。宋某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违法吸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3条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漯河一男子在加油站吸”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