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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办结婚登记遭拒 调查后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了

时间:2017-9-1 10:51:21>跟律师谈谈<

南京一市民陈女士和丈夫在一起生活20年,孩子都快20岁了,但从未领过结婚证。最近,他们想去民政部门领证,结果却被告知,由于陈女士户口本上登记的婚姻状况是“已婚”,所以必须更正后才能办理。不过警方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户口本上登记的婚姻状态不能作为婚姻状况证明。最后,经过警方和民政部门沟通,陈女士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过,她从未领过结婚证,为什么会是“已婚”呢?南京玄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

“已婚”两字让她遭遇“结婚难”

南京市民陈女士今年40岁,和爱人已共同生活20年,但一直未领结婚证。眼看孩子都快20岁了,他们想把结婚证领了。今年6月中旬,夫妻俩来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然而工作人员在审查两人的身份信息时,发现陈女士的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显示的是“已婚”。

对此,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况和陈女士申报的婚姻状况不符,要登记结婚的话,需要陈女士出示离婚证明或者丧偶证明。但陈女士从未结过婚,更别提离婚了,哪里有这样的证明。于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又建议陈女士找公安机关,先将户口本上的“已婚”信息变更为“未婚”,再来办理结婚登记。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不作证明

8月初,陈女士来到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求助。民警经过查询后发现,陈女士的户口是2004年从老家泗洪迁入南京的,当时迁入时显示的婚姻状况就是“已婚”。对此,陈女士表示,应该是在老家申报户口时搞错了。民警表示,如果确实是陈女士在老家申报户口时弄错了,那么根据规定,其应到原籍公安机关查询户籍档案资料,并开具证明,然后申请更正。就因为一个错误就要南京老家两地反复折腾?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克俭告诉记者,“其实,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是否为已婚,并不能作为陈女士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

李克俭说,2016年8月,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并于当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户口簿上的公民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户籍所在地住址等9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应凭当事人在使用部门的个人声明和能够提供的结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者离婚证明书、配偶死亡证明等有效证件、证明材料证明,需要核查的,由使用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核查。

迁户口资料里冒出一张“结婚证”

为了帮助陈女士解决难题,玄武公安分局民警查找了陈女士当年迁户口时提供的申报材料。让民警意外的是,在这份材料里有陈女士和丈夫的结婚证复印件,还有陈女士手书的落户申请,上面同样写明其是已婚。 “当年,陈女士是购房落户南京的。”李克俭介绍,当时陈女士和女儿两个人的户口从泗洪老家迁到南京,因为其户籍材料上显示婚姻状况为“已婚”,所以结婚证复印件是必需的材料。那么,陈女士明明已经有了结婚证,为什么还硬要说自己没有领过证呢?难道结婚这么大的事情也能忘记?

带着这个疑问,民警又找到陈女士调查核实。面对民警,陈女士非常笃定地表示,自己和丈夫从来没有去民政部门领过结婚证。当民警将其当年提交的结婚证复印件、其手书的落户申请等资料展示在陈女士面前时,她也傻了眼。经过核对,她确认上面的签名、照片都是她本人的。“不可能啊,我没有领过证,这张证是哪里来的?”陈女士满肚疑惑,当即打电话给丈夫核实。但她丈夫也很笃定,两人从来没有领过结婚证。那么,当年提交的结婚证复印件究竟是哪里来的呢?

提交虚假资料面临处罚

8月23日,玄武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的民警陪同陈女士来到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调沟通其办理婚姻登记事宜。面对迁户资料中的结婚证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也很意外,因为复印件显示,这份结婚证就是在这里办理的。经过一番查询,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确认,这份复印件中的结婚证是假的。也就是说,陈女士当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材料。面对真相,陈女士还理直气壮,“我就说我没有办过结婚证”。不过,她马上又陷入了疑惑,“可我什么时候办的假证呢,为什么这个假证在我家里也没有呢?”

虽然现在证明了陈女士当时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是虚假材料,但作为公安机关,依然无法了解陈女士的婚姻状况,所以其户口本上的“已婚”状态仍然无法更改,尚需调查核实。那么,这是否意味着陈女士仍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其实,按照上文所述公安部的规定,陈女士根本不需要变更户口登记,只要本人做无配偶声明,就能领取结婚证。经过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沟通,陈女士的结婚登记问题顺利解决。8月25日,陈女士和爱人来到玄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除了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之外,各自写了一份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顺利领取了结婚证。

不过,这件事情并未结束。李克俭介绍,如果警方查实陈女士当年迁户口时提供了虚假材料,那么公安机关有权注销陈女士和其女儿的户口,并开具证明,让她们回原籍申请恢复户口。目前,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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