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还没到期,中介擅自将租客屋内的物品全都转移,租客称自己的一部手机和2万元现金不见了。今日,双方为这桩无头案闹到了派出所。
租期未到,中介要求租客搬走
租客沈女士介绍,前年9月,她找到位于武昌亚贸广场的洪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从该中介处租了一个单间。该单间位于东三路小洪山西区,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隔成的三个单间之一。
去年合约到期后,沈女士又续租了一年,和已经更名为安逸之家的中介签了一年合同。
沈女士称,今年8月20日,她发现房门锁坏了,便联系了中介的工作人员张某,张某称房东要收回房子,她无法续租了。沈女士表示理解,称会在9月2日搬走。
沈女士称,因为以为房子要9月2日才收回,她8月24日回了孝感老家。两天后,她联系张某得知,中介和房东约定,28日将房子收回。张某通过微信聊天,要求沈女士28日之前必须搬。
“我房租交到了9月2日,凭什么要提前搬呢?”沈女士表示,自己刚回老家,无法赶来。双方沟通无果后,沈女士拉黑了张某,之后让自己的朋友余先生跟对方联系。
余先生介绍,8月28日傍晚,张某在微信上联系他,称因为要拆除房屋隔断,要求余先生当晚去将屋内东西清走。余先生称自己在江夏,没时间过去,并称中介无权动沈女士的东西。
“我没想到,他真的把东西搬走了。”沈女士说,第二天下午,她和余先生赶到出租屋,发现东西被清空。沈女士说,她之前曾告诉张某,屋内有贵重物品,还以为他不敢乱动,结果屋内的物品全被转移到了中介在沙湖公寓的房间。
沈女介绍,之后她清点物品发现,藏在衣服口袋里首饰没丢,但放在枕头底下的一部手机和塞在抱枕里的2万元现金不见了。
为什么放2万元现金在屋内?沈女士称,她在该房间住了两年,挺安全的,自己又懒得去银行存钱,干脆藏在了抱枕里面。
合约未到,中介无权入室清物
今日上午,记者陪同沈女士找到中介,因为一名主管情绪激动,沈女士报了警。警方赶来后,一名女主管称,因为房管部门要求中介拆除胶囊房,所以要将房屋还原。因沈女士不配合,中介员工张某和保洁员才将屋内物品转移到指定地方,没有拿沈女士的物品,并称全程有监控录像。
因为沈女士所租的房子属于水果湖派出所辖区,此前沈女士已到该所报警。经协调,张某称愿意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不过,沈女士称,她随后赶到水果湖派出所,迟迟没有等到张某。
法律咨询认为,沈女士的租房合约没有到期,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中介无权进入沈女士租住的房间,更无权将其物品清走。沈女士如果确实有贵重物品丢失,应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比如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手机的发票等等。法律在线还建议,租客最好不要和房东以外的个人或公司签订租房合同,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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