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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男子入户行窃 被发现后捂女主人的嘴

时间:2017-9-28 15:04:52>跟律师谈谈<

今年4月25日,长沙一男子张某某在入户盗窃时,被女户主当场发现。见女户主拉着他不让他逃走,张某某又是捂她的嘴,又是用保温杯打她的头,甚至威胁"搞死你"。

9月27日,记者了解到,经开福区检察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于9月26日进行开庭审理,一审数罪并罚,以犯抢劫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10000元;以犯盗窃罪判处1年2个月,处罚金2000 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12000元。

今年59岁的张某某,初中文化,是长沙市雨花区居民。曾因抢劫罪、盗窃罪先后4次被法院判刑。今年4月25日下午2时许,张某某溜至长沙市东风路某小区,撬门入室进入被害人向某家,盗得现金300余元和1个装有21.01克黄金手镯红袋。就在张某某准备离开房间时,女被害人向某从外回家了。向某一边大喊"抓贼",一边与张某某发生扭打。扭打过程中,张某某先是用枕头捂住向某的嘴,不让其呼喊,接着又打了向某头部一拳,随后又拿起桌上的保温杯击打向某的头部,向某仍拉住张某不放。张某某从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掏出 1 把一字起,威胁向某说"搞死你",向某见状,便让张某某逃离了现场。之后,张某某以4860元将所盗黄金手镯销赃。

4月28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黄金手镯价值6702元;经伤情鉴定:向某被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此外,在2016年12月至今年4月期间,张某某还在长沙市开福区、雨花区等地以撬门、溜门入室的方式盗窃居民共计现金1980元,手机、电脑、香烟等物品价值1384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张某某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其行为便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居民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应讲究策略与之斗智斗勇。该案房主向某的选择是适当的。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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