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在盐城市阜宁县境内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摩托车司机肇事后逃逸。民警在侦查过程中,通过现场的一张纸就顺利找到了肇事者。
当天上午10时46分,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羊寨中队接110指令“羊寨镇五里村三组堆上,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有人受伤,车辆损坏,请派人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已经驾车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倒在地上,不能说话。走访附近群众得知肇事摩托车为一辆红色大架摩托车,尾号为“113”前面是两个字母认不识。出警民警联系单位值班民警对该信息网上比对。
细心的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在路边的草丛中发现了肇事摩托车的左后视镜,又无意中发现旁边有一张叠放整齐的纸条,民警打开纸条后发现,这是一张记事的纸,上面记录了“一个叫倪某某的人因为在船上做工时,被老板娘养的猫咬伤,老板娘没有给倪某某打狂犬疫苗,倪某某害怕哪天会患上狂犬病症,所以以记事的形式把该事情的经过记录下来,并叮嘱倪家人,如果自己因为此事有什么不测去找老板娘索赔”,这张纸条对当事人很重要,不应该是巧合掉在现场,民警认为倪某某不是车主就是驾驶人。
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结合公安网平台核实,羊寨镇白沙村一组倪某某有重大嫌疑。当日下午,民警赶至其在家中,看到民警找到门上,倪某某后悔莫及,如实交代了肇事后逃逸的经过,并将藏匿在蒲鸠村大岳父家旧房子里的苏J0L311号红色大架摩托车交给了交警部门。此案告破,等待倪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