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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嫌疑人骗取受害人3万元

时间:2017-11-28 11:28:33>跟律师谈谈<

明明是个“子虚乌有”的工程,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签订合同,甚至还能收取对方的定金呢?昨日,芙蓉警方通报,芙蓉公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破获了一起合同诈骗案,嫌疑人利用根本不存在的项目与受害人签订合同,骗取受害人3万元定金。

2017年4月下旬,东屯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2014年12月,我与一个自称某工程总工的人签订了一份劳务清包协议,并交了3万元定金,只等工程开工,可是等了快三年了一点音讯都没有,与我签订合同的罗某雄也不知所终,我怀疑这个项目根本不存在。”

民警首先对受害人喻某新所签合同的“某保障房示范小区项目”进行调查,发现此地一开始确实是准备建保障房项目,但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该项目一直未能立项。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项目不存在。民警侦查发现,喻某新确实被骗了。

时间回溯到2014年1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罗某雄一直在外借债,临近月底又到了还钱的时候,罗某雄一筹莫展之时,通过朋友认识了承包工程的喻某新,他觉得“天赐良机”便想出了一个“招”。罗某雄先向喻某新虚构了一个保障房示范小区的项目,并自称是该项目的总工,可以将这个项目的劳务承包给他,但必须先交几万元定金,其余的保证金等工程开工后再交齐。罗某雄说得言之凿凿,喻某新很快相信了他,并签订了劳务清包协议,当场给罗某雄转账3万元。

因为已经交了定金,喻某新希望工程可以尽快开工。对于喻某新的催促,罗某雄一直拖延、回避,要不就说还没到开工时间,要不就说审批正在进行中。直到各种理由、借口都被用完,罗某雄开始避而不见。

掌握了相关情况后,民警立刻展开了对罗某雄的调查与抓捕。11月21日12时许,派出所民警在芙蓉区某小区北门口发现罗某雄所驾驶车辆,迅速赶至现场将其抓获。罗某雄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雄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有关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何预防合同诈骗陷阱

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合同诈骗案。骗子通常使用的方法是使用虚假、伪造的身份、证件、资质签订合同,或者虚构合同内容,签订空头合同,以骗取货款、好处费、提成费等。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是以一个虚拟的身份(项目总工)和受害人签订了一个空头合同,骗取了受害人的定金。

如何预防和预判合同诈骗陷阱呢?民警提醒,签订合同前应多方面、多途径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通过企业经营范围、涉足领域、成功项目案例等判断项目的真实性;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如几次交易后突然增加交易量、交接货物时拖延时间、对方人员提供情况相互不符、频繁变换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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