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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丰县县长郭学习受贿案二审获刑7年半

时间:2017-12-4 15:36:35>跟律师谈谈<

12月4日上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丰县县长郭学习受贿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当庭做出宣判。郭学习受贿达200多万,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二审宣布一审结果作废,并判处郭学习有期徒刑7年半,罚金50万元。 

郭学习是江苏邳州人,此前在邳州市担任过重要职务,根据徐委组[2006]194号通知,郭学习2006年8月起任邳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2011年6月在徐州市委副秘书长、接待办主任任上,被推荐为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而在此期间,邳州另一位具有很高"名气"的原市委书记李连玉,2017年8月11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这两位落马官员,在当地都曾是网络热搜人物。网友多次爆料郭学习已经遭到中纪委调查,并且已经停止手上相关工作的消息。一直以来,类似的消息屡次出现,但从未得到证实,中纪委网站也从来没有公布过相关的信息。

针对郭被查处的消息,曾出现过多次辟谣信息。在徐州及丰县,一则疑似辟谣"专帖"广泛流传。2015年4月29日至5月2日期间,一则帖子出现在多个网站上:28日,郭学习还在阿里巴巴丰县农村淘宝项目暨大沙河集团电子商务物流园启动仪式上露面,郭学习出席并表示要打造"一站式"服务农村电商新模式,加强农村的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辟谣帖作者强调 " 网络散播谣言是违法行为 "。

记者了解到,郭学习在2015年4月曾经历过举报,内容囊括其任职丰县县长之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存在公车私用和违规大办丧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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