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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后 妻子抓起榔头打熟睡的丈夫出气

时间:2017-12-7 9:24:13>跟律师谈谈<

杭州一对夫妻,常因生活中的琐事吵架。今年8月,妻子在一次吵架后,心里一时气不过,拿榔头打伤了熟睡的丈夫……

赵女士跟丈夫朱先生,从重庆农村来杭州打工多年,租住在余杭。夫妻俩40岁多岁,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今年高考,小女儿才5岁。平时夫妻俩打工的收入不固定,生活不易,两人时常因为生活琐事而争吵。

在加上丈夫爱喝酒,经常酒后跟妻子吵得更凶。今年8月初,夫妻俩又吵了一架,这次,丈夫还在吵架中,掐了赵女士一下。赵女士因此心里很不舒服。8月6日凌晨5点,,赵女士无意间当时看到家的里有一把小榔头,她想起了之前的吵架。赵女士一时怒气上头,抓起榔头走向还在熟睡中的丈夫。

她也没考虑到后果,对着丈夫的左手手臂和头部,各打了一下,造成丈夫左侧颧弓骨折。但打完后,赵女士也恢复了理智,自己报警自首。经余杭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先生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赵女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当日被警察刑事拘留,并在8月18日被余杭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赵女士是主动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有悔罪表现。

朱先生也表示,自己总是跟妻子吵架,也是有不对的地方,他自愿谅解妻子,不要求追究妻子刑事责任。

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在经行家庭情况调查过程中,得知赵女士夫妻的家庭比较困难,大儿子今年高考没考上大学,在家待业无经济收入来源,小女儿5岁上幼儿园无人照顾。如果赵女士因此获刑,对家里的状况将会又是一个打击。

驻所检察室检察官立即就案件事实和调查情况,与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检察官得,该案事实基本查清,于是在证据已收集固定、无社会危害性的前提下,按照法规提出了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函》。

公诉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函后的第二日,对赵女士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近日,余杭区检察院对该案,做了构罪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谢谢你们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出去以后一定会好好做人,不会再因冲动与家人发生矛盾而做出极端的事情来。” 赵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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