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漳州两家“黑旅馆”被查 两名“老板娘”被罚

漳州两家“黑旅馆”被查 两名“老板娘”被罚

时间:2017-12-14 14:05:47>跟律师谈谈<

12月11日、12日,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巷口派出所查获两家“黑旅馆”,违法嫌疑人林某(女,49岁,芗城区人)、张某(女,25岁,平和县人)分别受到处罚。

11日23时许,根据全区公安机关冬春社会治安整治攻势“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巷口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洋筠张清查时,发现洋筠张一自建楼房实为一家“家庭旅馆”,并查实该楼202房间的刘某以日租40元方式,向该房屋主人林某租住。

经查,林某于2017年9月至今,在未获得公安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下,多次将位于洋筠张的家庭旅馆以日租形式出租,非法获利近500元。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收缴非法所得40元,并处罚款1000元。

12日中午12时许,民警在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某幢公寓检查时,同样发现违法嫌疑人张某在未获得公安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以每日120元的租金将该公寓某套房租给陈某居住,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收缴非法所得120元,并处罚款10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漳州两家“黑旅馆”被”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