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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一男子倒卖炸药被判缓刑 因一事缓刑变实刑

时间:2018-1-23 14:41:39>跟律师谈谈<

      近日,因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博爱县的“老赖”闪某几年前被判的缓刑改判为了实刑。

今年49岁的闪某只有小学学历,2011年,听说倒卖炸石头用的炸药很赚钱,他便打起了主意。他在博爱储存炸药,并拿到安阳市滑县去倒卖,可是没干多久事情就败露了。

2012年4月20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闪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2012年12月10日,滑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闪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与前罪所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缓刑考验期自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19日止。

可是,还在缓刑考验期的闪某不思悔改,再一次触犯了法律。

原来,闪某与马某因一起买卖合同发生了纠纷,最终对簿公堂。2017年7月21日,博爱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被告闪某支付原告马某油款4.5万元。

该判决生效后,闪某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马某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此后法院向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但闪某仍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拒不报告财产。不但如此,闪某还将自己的一辆五菱牌汽车过户给他人。

听说法院要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闪某才慌忙与马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法院认为,闪某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闪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判处闪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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