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获悉:昨天下午,原温州120急救中心随车医生厉某因受贿罪,被瓯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并没收赃款。
温州120急救中心6人涉嫌受贿罪
去年5月,温州的黄先生要转院治疗,妻子林女士拨打了120叫救护车。然而,来的并不是温州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而是民营的温州华侨骨伤科医院的。
因工作人员对呼吸机操作不当,黄先生生命垂危。
温州山寨“120”事件曝光后,温州卫生局调查发现温州急救中心工作人员存在将120接线信息告知他人获取个人利益的情况。
温州卫生局党委对6名责任人员分别处以记过、降级、开除等处分,并勒令急救中心整改,派驻工作组加强管理。
瓯海检察院查明,这起受贿窝串案,涉案人员达7人。其中,温州急救中心原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6件。此前,瓯海法院已宣判4件,救护车驾驶员杨某、薛某和随车医生施某、林某2名,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另一名救护车驾驶员徐某涉嫌受贿案仍在审理中。
此外,非法从事医疗急救车营运的郑某被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120工作人员的两个“外快”来源
经法院查明,温州120急救中心涉案人员捞取“外快”表现在2个方面:
1.帮医院拉业务送的好处费
接到报警电话后,派救护车把病人送到哪个医院,随车医生和驾驶员掌握主动权。
2010年2月至去年5月,厉某在温州急救中心担任急救车随车医生期间,和驾驶员利用职务便利,将病人送往医院救治。一些医院为表示感谢向他们支付好处费。
厉某和搭班司机先后收了6.1万余元,其中厉某分得30500余元。
2.山寨救护车的回扣
去年2月至4月,厉某在温州市急救中心调度科担任调度员期间,将急救信息提供给非法从事医疗急救车营运的郑某,让其从中谋利。
其间,郑某以回扣的形式支付其8200元,厉某均予以收受。
去年5月至6月,厉某调离调度员岗位,但伙同调度科的工作人员林某、叶某、周某继续将急救信息提供给郑某,厉某等人因此得到7800元回扣。
医疗机构给“点心费”曾有普遍性
厉某今年29岁,大学文化。2012年,他生了个儿子,同年离婚,他独自抚养儿子。厉某被逮捕时,孩子还未满2周岁。
“我是家里独子,还是一个单身父亲,我希望早点出来,尽责尽孝。”厉某在庭审时声泪俱下。
据厉某交代,急救中心运送病人去哪个医院有三个原则。“一是就近原则,二是病情适宜原则,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将病人送到有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救治,三是家属要求,也是最重要的原则。”
他强调自己没有违背原则。没有考虑要送的医院是否有给“补贴”而刻意要送某医院。
他说,他也是听同事说起才知道随车医生有“补贴”拿,自己“随波逐流”,“拿回扣的行为,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但希望我是最后一个!”
温州急救中心坦承,医疗机构为竞争病人给予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以“点心费”现象曾有一定普遍性。
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分析认为,这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职务受贿案,与当前的社会不良风气有很大的关系,建议那些在职人员,对于不义之财千万不要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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