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摩托车撞伤人后,没有报警,没有将伤者送往医院,反而将其丢弃在附近的草地里。嘉兴桐乡交警崇福中队通过不懈努力,终于破获此案。
2月18日凌晨,桐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崇福镇御驾桥村委西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崇福中队处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伤者马某已被家属送往医院救治。马某家属说,2月17日,马某吃过晚饭后外出散步直到很晚都没有回来。家属四处寻找,发现他倒在御驾桥村委西侧的路边草地里,说是被车撞了。草地应该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民警四处搜寻,在附近的三叉路口发现地上有一些零星的机动车碎片。
在事故现场没有监控,经过初步勘察,民警判断事故撞击不可能将伤者抛离如此之远,肇事人员有可能是在肇事后将伤者拖离。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民警扩大搜索范围,寻找有价值的线索,最后在现场附近的草丛中发现了一个带血的口罩。提取的口罩是不是肇事人员遗留下来的?民警随即把口罩送到桐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做技术鉴定。
经询问在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的马某,他只记得被一辆车从后面撞倒了,其他就不清楚了。民警又查找案发周边视频监控,也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线索。
正当调查陷入僵局时,刑侦大队那边传来了令人振奋的消息,通过技术分析,肇事嫌疑人姓陈,是海宁周王庙人,有犯罪前科。2月21日,民警沈晓东、刘令蔚带领中队协警前往海宁周王庙。据陈某家属介绍,他最近几天都没有回家,这使得民警更加确定了陈某的肇事嫌疑。当日,在强大的压力面前陈某主动到崇福中队投案自首。据陈某供述,当天夜里他骑摩托车撞到人之后,因为害怕被发现就把人拖到路边的草地里,然后又把自己的摩托车扔到了崇福镇理环桥的河里。
随着陈某到肇事现场指认和摩托车打捞上岸,案情也进一步明朗,陈某必将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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