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堰市张湾区一男子打摩的时为10元车费与驾驶人起纠纷,随后挥拳将摩的驾驶人打伤,最终该男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2000元的赔偿代价。
当晚11时许,十堰市车城西路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发展大道某小区门口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至现场。刚到现场民警就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摩托车,一名四十余岁的男子坐在摩托车上用手捂着嘴。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旁边骂骂咧咧,一女子紧紧拉住该男子的胳膊,并不停的劝着。
经民警了解,坐在车上的男子吴某是摩托车驾驶人,而站在旁边骂骂咧咧的男子王某正是殴打摩托车驾驶人吴某的肇事者,拉着王某的女子为王某的妻子唐女士。在现场,吴某向民警称,当晚他在红卫跑摩的生意时被王某夫妻拦下,要求送其到发展大道某小区,当吴某将王某夫妻俩送达目的地后,王某以10元车费太贵为由拒绝支付车费,当吴某再次向王某讨要车费时却被其挥拳殴打并辱骂。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王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深感后悔,并向被其打伤的摩托车驾驶人道歉,吴某接受了王某的道歉,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偿吴某误工费、治疗费20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