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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3-19 15:15:03>跟律师谈谈<
2018年3月16日18时许,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租车行门口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出警,依法进行调查。经查,湖北籍黄某某、杜某某和其子黄某富,儿媳许某某因租车事宜与租车行董某某、董某能发生纠纷,黄某某拉扯董某某引发斗殴,造成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黄某富、董某某、董某能三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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