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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续两次网吧偷钱包 第三次竟想偷收银台

时间:2018-3-30 17:22:36>跟律师谈谈<

近日,石市桥西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一名90后小伙子,不去努力挣钱生活,而是连续在网吧盗窃他人钱包,最终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7年7月份,二十出头的杨某来到石家庄某饭店打工。刚上了3个月的班,杨某就因为干活时偷懒耍滑被老板辞退。没了工作以后,杨某居无定所,只好在市区各个网吧里度日。这样过了半个月,杨某身上的钱都花光了。

当年11月初,手头拮据的杨某来到某网吧,准备在走廊的椅子上睡觉。这时,发现一名正在上网的男子趴在电脑旁睡着了,其所在的桌子上放有一个黑色钱包。顿时,杨某动了贪念,趁男子不备将钱包偷走并离开网吧。

偷来的钱包里有120余元现金,杨某很快就花光了。几天后,杨某为了躲雨又走进一家网吧。他发现,一张电脑桌上放着一个棕色钱包,但该座位上此时却没有人,杨某迅速拿走钱包离开网吧。只不过这次,钱包里只有一些证件和购物卡。

当年11月中旬,杨某来到省会建设大街附近某网吧找地方睡觉。凌晨2点左右,睡醒的杨某发现网吧收银台没人,立刻动起了偷钱的念头。不成想,杨某刚刚走进收银台里,网吧的网管就发现了他。网管控制住杨某后拨打了110报警,民警调查时发现,杨某随身有两个钱包,其中一个还是贵重的名牌钱包,与杨某身份很不符。面对民警的问讯,不能自圆其说的杨某最终交代了他之前两次在网吧盗窃他人钱包的经过。

桥西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罪名成立。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部分赃物已退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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