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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程三”高调出狱案将于4月13日二审宣判,一审判5年

时间:2018-4-12 17:36:25>跟律师谈谈<

      2018年4月11日,记者从山西晋城中院了解到,刑满释放人员程幼泽(绰号“程三”)高调出狱后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将于4月13日上午二审宣判。此前,程幼泽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7年7月13日,山西省阳城县法院对程幼泽等人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程幼泽等14名被告人事先对迎接程幼泽出狱进行有组织的谋划商议,并购买迎接所用鞭炮、预定宴会酒店、统一部分迎接人员服装,于2016年5月23日,在晋城监狱大门外,组织或参与迎接程幼泽出狱,聚集人数众多,且大量人员长时间聚集,并在程幼泽走出监狱时燃放鞭炮、礼花炮,身着黑色T恤人员列队迎接、献花、喊口号、喧嚣吵闹,引起群众围观,致使晋城监狱不得不请求增派武警加强警戒,延迟部分减刑人员释放时间。

  据判决书显示,程幼泽此前出狱系被减刑后释放,“高调出狱”事件发生后,其减刑部分被撤销。

  阳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程幼泽等人的行为使晋城监狱“劳务加工推介会”会议多次被中断,晋城监狱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其行为给晋城监狱造成了无法精确计算的严重损失,给社会带来恐慌和不安,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使安定的社会秩序遭受质疑,使公民的法治信仰遭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

  法院据此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程幼泽有期徒刑5年;与其犯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拘禁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

  此外,此案的其余13名被告人也均被认定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获刑4年6个月到1年不等。程幼泽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4月10日,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向记者表示,他接到晋城中院办案法官电话通知,晋城中院将于4月13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4月11日,晋城中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并介绍二审宣判地点为阳城法院,时间为13日上午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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