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父亲的此种情况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受到损害,不属于工伤的范畴,应参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赔偿责任是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来划定的,如果是因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没有提供相应保护措施等原因造成的该事故,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承担赔偿责任。至于赔偿的数额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提供劳务的一方自身的原因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接受劳务的一方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院出于人情的考虑,一般会判决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而在此事件中,提供劳务的一方显然过错是较大的。您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若是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