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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25年,再审6年,“刘忠林杀人”案明日将宣判

时间:2018-4-19 10:32:20>跟律师谈谈<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再审规定审限是六个月,但是“刘忠林故意杀人案”从2012年决定再审到今天已过去六年,当初决定再审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没有作出最终的判决,因此该案也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案件。

  18日,据刘忠林辩护律师张宇鹏的介绍,吉林省高院116法庭将于4月20日上午9点公开宣判该案件。刘忠林的姐夫王贵珍坚信,90%会判无罪。

  小村惊现怀孕女尸 村民疑被刑讯逼供

  “刘忠林故意杀人案”还要从28年前说起,1990年10月28号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附近村民发现的一具女性尸体。经亲属辨认,被害人是当时已失踪一年多的郑殿荣。

  据郑殿荣的哥哥郑殿臣介绍,当年妹妹失踪是被人绑架的,他的十六岁女儿郑春梅目睹了整个经过。在尸检鉴定书中还显示,在郑殿荣腹内有胎儿骨骸。在警方做的调查笔录中,同村村民姜某某夫妇作证称,刘忠林曾向他们透露郑殿荣怀孕的事,并表示要带郑殿荣做引产。

  在审讯期间警方,让刘忠林交代犯罪事实,他表示,一开始坚称自己无罪。据案件材料显示,刘忠林在案件侦查阶段共有十五次供述,其中六次无罪供述,九次有罪供述。但最后刘忠林还是做了有罪供述。“我就是受不了折磨我就说我招供”刘忠林解释当年自己的招供,“但其实不对,到现在这个判决有许多对不上的地方,还是这么模模糊糊。”

  而在法庭上,面对检方的指控,刘忠林否认了之前做的有罪供述,坚称自己无罪。

  1994年7月,也就是刘忠林被抓后的第四年,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认定刘忠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然刘忠林口头提出上诉,但由于其并没有写上诉状,法院便没有受理他的上诉请求。1995年8月,吉林高院核准了这一判决。然而,他的亲属却一直为他寻求法律帮助,表姐夫王贵珍更是到处奔波。经过多年申诉,刘忠林被判有罪十八年后,案件终于迎来转机。

  再审时尸骨证据离奇消失判决超期六年

  2012年3月28号,吉林高院对案件作出再审决定。然而正是此时,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吉林法院发函给辽源法院要求做DNA鉴定,但是挖开郑殿荣的坟墓后,所有人吃惊发现郑殿荣的尸骨还有孩子的胎骨都不见踪影。同时,警方当年提取的尸骨和胎骨也都早已销毁。在再审中,李忠林代理律师指出当年证人证言存在漏洞。其次,除了证人证言存在问题外,律师还发现刘忠林作出的供述中相互矛盾,他的许多供述并不存在。更具说服力的证据是,被害人的侄女亲眼见到拖走被害人的不是刘忠林。因此,除了口供之外,代理律师认为缺乏事实证据。

  然而,此次再审的结果却迟迟没有宣判。关于再审案件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刘忠林案件从决定再审时算起,已超期六年未审结,远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长期限6个月。

  20日再审将宣判 家属:90%会判无罪并将追责

  直到本月18日,再审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刘忠林辩护律师张宇鹏的介绍,吉林省高院的法官在17日晚通过电话告知他们,开庭时间将定于4月20号上午9点,在吉林省高院116法庭公开宣判。这就意味着这场“马拉松”式的再审案件在超期6年后,终将迎来宣判。多年来为刘忠林奔波的姐夫王贵珍表示,他对审判结果充满了期待。“我认为百分之80、90 改判无罪,因为这个案件很清楚,没有证据。”

  “下一步申请国家赔偿。”王贵珍谈到宣判之后的安排时说,“如果维持原判,我们就继续上诉,刘忠林现在落下残疾了,他一直强调追究刑讯逼供的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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