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丈夫)和马某(妻子)是夫妻俩,生了一儿一女。然而丈夫徐某却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另一女子生了个儿子。去年,该女子趁徐某生病时,将他卡里的78万元转到自己卡中,徐某的妻子得知后,将该女子告上法庭。
被告女子辩称,转走的这78万,其中52万元是她转给徐某的投资款及投资收益,剩下的钱,是用于支付二人非婚生子的抚养费。
在诉讼过程中,徐某死亡,法院依法追加了徐某的法定继承人婚生子二人,以及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据了解,在徐某生病住院期间,被告已经付给马某四万元作为徐某医药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女子返还马某及其子女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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