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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男子追打女司机后又砸车 交警发布追逃令

时间:2018-5-31 14:13:11>跟律师谈谈<

5月27日下午13时20分许,一60岁左右男子驾驶红色立马牌电动车在中州东路塔湾地铁站西口处,与一辆小型汽车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轿车驾驶员下车查看情况,该男子试图要离开现场,尝试与对方沟通时发现对方浑身酒气,表达不清晰,随即要求报警,听到“报警”该男子竟然追打女驾驶员,随后又将该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后逃逸。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在害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往往要承担更大的经济赔偿和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洛阳交警郑重提示

在此,洛阳交警正式向全社会发布“微信追逃令”,希望肇事者本人看到这条信息后,能明白逃避不是办法,并能主动到公安机投案自首,同时希望认识肇事者的家人、亲戚、朋友在看到这条信息后,积极劝导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样才是争取法律从宽处理的唯一途径。

办案民警联系电话:63610345、63500122张警官/孙警官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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