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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在租房住了半年 先后出现这些症状怒告房东

时间:2018-5-31 17:07:27>跟律师谈谈<

入住出租房后,租户一家人先后出现皮肤瘙痒、咳嗽等症状。近日,海沧区的租户叶小姐(化名)状告房东。

经鉴定,这套出租屋的客厅、卧室、厨房等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全部超标。因此,叶小姐起诉要求退租,并要求房东返还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

出租屋内空气质量超标,租户能不能退租,房东要不要担责?昨日,海沧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最终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诉求。

入住后一家人皮肤瘙痒

入住半年后,叶小姐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吸”甲醛。虽然原定租期3年多,但叶小姐一家人仅仅住了半年,就决定搬家。

引发诉讼的这套出租房屋位于海沧区。叶小姐租房的时间是2016年5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商用,叶小姐将开设一间瑜伽理疗工作室,并和家人同住在这里。

租赁期限3年,每月租金3800元。合同签订后,叶小姐预先支付了9个月房租及1个月押金,共计3.8万元。

2016年6月入住后,叶小姐和家人先后出现了皮肤瘙痒、咳嗽等症状。刚开始,叶小姐并没有当回事,还以为这是自己身体不好导致的。但是,后来这些症状反复出现,一家人都不堪其扰。

于是,叶小姐怀疑是室内的空气质量存在问题,就向房东提出要退租,但是遭到了房东拒绝。

半年后鉴定甲醛仍超标

2016年12月底,叶小姐搬离了这套房子。随后,她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空气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房屋内的甲醛等含量已经超标。

近日,叶小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自己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

叶小姐起诉后,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这套房屋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实客厅、卧室、厨房等空气中的甲醛含量均超标。

被告房东林女士答辩说,叶小姐经营的是瑜伽理疗工作室,会在屋内添加香精等,空气质量肯定会随之发生变化,不可归责于原房屋。另外,她认为该房屋是由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房地产公司承担。

法院判决要求返还房租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叶小姐的诉求,判决解除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判决要求被告房东应向叶小姐返还已交付房租及押金,共计3.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原告第一次自行检测约半年后,再次抽样检测,依然得出甲醛含量超标的结果,足以说明问题。另外,虽然被告林女士主张叶小姐装修破坏室内空气,但她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佐证。因此,房东提供的出租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叶小姐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交付的房租及押金。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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