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10月在百仟金融分期购办理了一部苹果6SP送给女友,当时约定是我付首付,剩余部分由女友还,分期24个月,每期还款336元,首付是2000元,已经还了5期了,后来和女友分手了,逾期了3期,期间我办理手机时留下电话换号了,前女友留的电话号也不用了,但是弟弟的电话和单位的电话没有换,一直以为前女友在还款,百仟也没联系我,2016年6月份,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打电话到我单位,说律师要起诉我,让还款8995元。
我想问一下,1、百仟的首付是给百仟公司还是给卖手机的手机店?
2、逾期期间百仟公司一直都没有联系我,算不算工作失误?
3、如果分期的首付算总金额的话,那现在已经还款3680元了,应该未还的还有4000多元,为什么突然让我 还8995元?这算不算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