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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持刀刺杀一对夫妇 致二人死亡后被批捕

时间:2018-6-26 19:12:56>跟律师谈谈<

6月21日,保康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余某依法快速批捕,严厉打击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据悉,2017年9月,犯罪嫌疑人余某认识了在足浴店打工的有夫之妇周某,后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2018年2月,周某欲断绝与余某的情人关系,但余某纠缠不休。2018年6月12日凌晨,周某下班骑摩托车回家,一直等在店门口的余某尾随至原城北公园处将周某拦下纠缠。期间,周某用手机联系了丈夫尚某。凌晨1时许,尚某赶到,双方发生厮打。

余某随即从其摩托车货箱里取出一把西瓜刀,朝周某的腹部连捅数刀。尚某见状上前夺刀,余某又朝尚某腹部、背部连捅数刀。而后余某拨打120、110电话,民警在案发现场将余某抓获,现场确定周某、尚某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周某系单刃锐器刺击,肝破裂致大失血而死亡;尚某系单刃锐器刺击,右肺、肝破裂致大失血而死亡。

6月19日,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余某。承办检察官审阅了案卷,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核实了有关证据,犯罪嫌疑人因感情纠葛故意杀害二人,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有逮捕必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康县检察院于6月21日依法对余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同时,针对已有证据,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建议侦查机关对作案工具水果刀上的血迹鉴定、受害人周某、尚某的DNA鉴定等相关证据材料继续补充完善,以保证证据材料全面准确,确保该案依法快速办理。

2017年以来,保康县保持了命案“零发案”,全省“一感两度两率”(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平安建设公众知晓率、参与率)测评,群众执法满意度达94.33%,居全省前列、全市第一。此起性质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发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案发后,保康县检察院依法快速批捕,仅用2天时间就办结此案,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建设平安保康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醒:生命是最宝贵的,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生命。

犯罪份子故意杀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该案嫌疑人余某杀人是因感情纠纷引起的,检察官呼吁大家提高道德约束力,构建健康、合法婚恋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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