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28日,澧县连续发生两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经过澧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周密布控,缜密侦查,在十日内侦破这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将肇事嫌疑人绳之以法。
“6·18”事故
6月18日6时30分许,一不明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澧县澧阳街道办北苑路安心垂钓中心路段时,与受害人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事故造成张某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澧县人民医院救治。案发后,澧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摸排、查看监控等方式查找肇事嫌疑车辆的线索。
6月19日,通过目击证人的描述,民警又进一步查看了澧阳街道办门口监控,通过反复对比,最终确定肇事嫌疑车辆为一辆蓝色三轮车,肇事嫌疑人为谭某。27日16时左右,谭某被澧县交警大队民警抓获。到案后,谭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谭某已被澧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6·28”事故
6月28日4时40分许,澧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澧县澧阳街道办老G207线孟家港社区4组路段,一辆人力三轮自行车被撞,一名老者受伤。接到报警后,澧阳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已送医救治,现场只有一辆人力三轮车。在对该案件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号牌为湘J7V***的白色丰田小车。民警通过公安系统网络查询了解到该车车主的相关信息,并电话联系到车主龙某。办案民警责令龙某将车辆开至澧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检查。
当日上午9时许,龙某驾车到澧阳中队接受了调查、检查。经询问,龙某对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6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龙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7月3日,伤者因救治无效死亡,龙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和终生禁驾。
目前,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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