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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某男子尾随女子偷拍被处以拘留10天

时间:2018-7-7 16:12:28>跟律师谈谈<

      近日,一段视频在龙海的一些微信朋友圈里疯狂转发。视频中,一名男子手持相机,在一商场的手扶电梯上,偷拍女生的裙底。昨日上午,导报记者从龙海公安局获悉,“偷拍男”陈某已经到案。警方根据相关法规,处予陈某行政拘留10天。
  7月3日晚9时许,陈某在龙海市某商场自动扶梯上,尾随陌生年轻女子,手持手机偷拍对方裙底,以满足其个人不良嗜好。
  当晚,龙海市公安局榜山派出所在发现该情况后,立即组织警力介入调查,第一时间锁定现年30岁的陈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传唤。
  慑于法律威严,违法行为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作案事实。
  7月4日,龙海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构成偷拍他人隐私违法的行为人陈某,处予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民警提示:女性市民外出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随时注意身后的可疑人员。站在自动扶梯上,不妨采取侧身站立,这种站位角度会形成防拍死角,可以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偷拍。如果女性乘客在公共场合遇到被人偷拍或猥亵,一定要大声呵斥,并寻求周围群众、商场保安和公安民警的帮助。
  同时,希望有留意到不法分子偷拍行为的市民,在拍摄保存证据的同时,不要只做“旁观者”,可采取有效方式提醒受害女性注意、求助商场保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跟踪不法分子等方法,机智主动地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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