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微信通报,日前,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德、许某红、项某东等1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向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了解到,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9月至10月间,被告人陈某德、许某红、项某东等人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在徐州市铜山区一座山上私设冶炼厂,雇佣浙江籍、贵州籍工人,将从浙江等地收购废弃电路板等电子垃圾进行焚烧加工、提取金属锭,牟取利益。先后共处置废弃电路板等危险废物470余吨,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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