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劳资纠纷>下班参加会议后遭遇事故属工伤吗?

下班参加会议后遭遇事故属工伤吗?

时间:2018-7-8 13:40:50>跟律师谈谈<

小胡:我所在的公司部门的负责人为尽快落实新计划,利用下班后时间召开会议让大家出谋献策。我在会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与1台小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全责。公司未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多次要求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均被拒绝。其表示,我延迟下班并非工作原因,我的伤不构成工伤。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律师回复: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首先,你的情形当属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结合3个方面来考量:一是部门会议与工作是否有一定的关联性;二是部门会议的目的是否与公司的利益相关;三是部门会议是否属于个人行为。很明显,部门会议是为了落实公司的营销计划,最终是为了公司利益的实现,会议的召开是基于部门负责人的要求召开的,即整个会议当属工作时间的延续和具体工作的需要。其次,公司必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鉴于公司未为你办理工伤保险的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而你所受伤害构成工伤,所以,公司必须为你的伤害后果“买单”。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下班参加会议后遭遇事”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