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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是这样规定的,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因此,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您,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若是对方不及时支付,那么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再者关于房子等你们之间的夫妻财产,原则上是以你们协商分配为先,若是你们协商不成,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由于是对方婚前贷款买的,那么房子归对方,但是婚后你们一起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应有您的一半,对方应当将这一部分偿还给您。至于其他的贷款若是判所有权归对方,那么您就不需要再帮忙还贷款。
最后您母亲借给你们的钱,若您母亲说明了是赠与给你们的,那么您就无权要求对方归还,若是是借的意思表达。那么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您也只能要求对方归还一半。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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