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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部委成立三个月,曾1月内约谈1省7市

时间:2018-7-14 11:03:11>跟律师谈谈<

      这几天,许多部委都在召开年中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其中,记者注意到,7月6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发文,总结分析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

  文中提及了“明察暗访”和“约谈”等字眼,说起来,应急管理部挂牌成立刚刚3个月左右,作为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部门,各项工作一直很受关注。在政知君印象里,“约谈”确实一直贯穿在应急管理部这3个月中。

  那么,作为新组建的部门,约谈什么?如何约谈?效果怎么样?就约谈这项工作方式本身来说,到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明察暗访”+“约谈”

  7月6日应急管理部的发文中说到,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应急管理部组织开展了30余次明察暗访,集中约谈了1省7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集中曝光了28个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隐患典型案例。

  在一个月内,30多次明察暗访,还集中约谈了1省7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可以说,约谈的频率相当高。

  那么,这1省7市约谈的基本情况是什么样的?他们为什么被约谈?

  首先,记者根据应急管理部官网梳理,“1省”为辽宁省人民政府,“7市”分别是河南洛阳、河南三门峡、河南南阳、广东东莞、河北邢台、辽宁本溪、山西运城。

  6月的最后一次约谈是发生在29日,国务院安委办分别约谈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付建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在这之前,6月4日至8日,应急管理部监管一司对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和三门峡市灵宝市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明察暗访,发现38项主要问题,其中9项有重大安全隐患。

  国务院安委办认为,这次明察暗访以及去年对河南省的2次督导检查,暴露出一些问题。

  约谈中,国务院安委办要求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对现场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并于7月底前将跟踪报道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这里插播一个背景。

  前文提及的国务院安委办是什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多家部委作为成员单位组成,设有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部,被简称为国务院安委办。

  说回正题,读者应该可以感受到,“明察暗访”+“约谈”是一个重要特征。

  这在应急管理部另外一次约谈中也凸显出来。6月5日至7日,应急管理部督导组对安徽省芜湖华谊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明察暗访,发现61项安全隐患问题,应急管理部就此发出督办函并约谈安徽省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

  这也是一次明确的“明察暗访”+“约谈”。而且,如果读者看过对5家企业安全隐患的通报内容,应该能感受到应急管理部“明察暗访”的细致程度。

  除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后约谈,还有就是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约谈。

  这点不难理解,但发生什么样的事故后需要约谈?什么程度的事故对应约谈谁?这些在今年3月出台的《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中有明确规定。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由国务院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且满足30日内发生2起的;6个月内发生3起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等6类情况任意一种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有发生重大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较大事故的;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死亡人数达到较大事故的等6类情况,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其内设司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举个例子,6月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员参加约谈。约谈原因是当地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4起较大事故,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个行业,共造成15人死亡,7人受伤。

  按照《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和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等情况,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其内设司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安全事故”+“约谈”的情况就更多了。

  再例如,6月15日,国务院安委办分别约谈河南省南阳市、广东省东莞市、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这三个市6个月内均发生3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等三人分别主约谈,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同志参加约谈。

  狠抓责任落实

  有读者注意到了,约谈的对象,有一个是省政府,而且是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唯一约谈的省政府。这是在辽宁本溪“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发生之后。当时,事故造成12人死亡,2人失踪,10人受伤,而且,根据应急管理部官网通报,事故发生时正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前夕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十分恶劣。

  6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辽宁省人民政府和本溪市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约谈,要求就本溪“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和近年来辽宁省多起重大事故,剖析原因,采取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付建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

  以上种种例子,都可以看出,应急管理部对“约谈”这一工作方式的应用频率高、力度大,从省级政府到市州人民政府全部覆盖。

  约谈是落实部门、企业责任的有力措施。在7月6日应急管理部的发文中就明确指出,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落实这个根本,对存在重大风险、突出问题的,通过约谈、督办等办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6月11日,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主持召开部长办公会议。他在会上说,要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抓责任落实,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一针见血点出问题,铁面无私追责问责,夯实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约谈”不是应急管理部的专利,读者应该也了解,许多部委或多或少都有采用约谈的工作方式。而且,说起来“约谈”两个字,可能更多人第一反应是纪委的约谈。

  也确实是,纪委在工作中,约谈这个方式采用的更多。约谈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大概源于2013年4月22日至26日,当时,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对一约谈53位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

  后来,约谈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在工作中,成为一种固定模式。今年除了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的约谈也一直见诸报端。挂牌一个月内,生态环境部启动量化问责,并分两次集中约谈了山西晋城,河北邯郸,山西阳泉,广东广州、江门、东莞,江苏连云港、盐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和浙江温岭等10个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的人数之多和密度之大也很少见。

  除此之外,在国务院刚刚公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要求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同时,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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