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群里散布个人信息,还进行人身攻击该怎么办?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重庆市辖区]
[经济纠纷]
发表时间:2014-7-15 9:13:34

在群内和群友聊天,被几个群友套取个人信息,他们再利用这些信息搜索到我其它贴子和相片,发到天涯论坛上和我同学群,学生群内还说我是骗子,各种串串,中介,拉业务的,卖保险,卖房子,卖车,骗婚等各种人身攻击,说我学历是吹牛的,房子也不是自己是只是个中介,我报案后,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到我家,看了此贴说能通过他们帐号查到此人处理,也可以把贴子封闭,但是过了三天贴子依然在,我在贴上告诉他们我报案了的叫他们不要再这样,结果他们说现在的警察不管事,网络言论自由,不但不停止,反而加快速度到处传播我的个人信息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泄露你个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都是涉嫌侵权违法的,你可以报警处理,警方会予以支持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如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等。我国《民法通则》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依照这些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依法受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的行为都是被禁止的。网络侵犯名誉权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保存好证据,拷贝网上对当事人攻击诋毁的图片或者网页(最好是一段时间内的,拷贝同时要注意时间的连续性)。2、提供侵权者的真实资料,法院不受理网络名字。被侵权者可提供证据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查出此人。3、掌握一段时间的证据后,向公安机关出示证据查出此人,并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起诉。4、被侵权人在两年内都有对侵权者起诉的权利。《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处罚法
执业机构: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1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