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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老赖”被拘15日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孩子被迫转学

时间:2018-7-20 16:13:01>跟律师谈谈<

让孩子上好学校,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是每一个做父母的愿望。然而,欠债不还的纪平(化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躲避执行、违反限高令的行为反而坑了孩子。近日,他与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不得不从高收费的双语学校转出,自己也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受委托替人理财

亏损后拒不赔付

事情还要从3年前的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说起。

2015年,纪平接受包丹委托,通过证券账户替其理财。一年后,150万元的本金亏损过半。根据合同约定,纪平应当赔付包丹100万余元。然而纪平始终拒绝还款。包丹催讨无果,一气之下将纪平告上法庭。

2017年6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纪平偿付包丹经济损失109万元,并偿付逾期付款的银行利息损失。

判决生效后,纪平仍旧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此时的包丹正遭遇着另一场催债,本想着法院判决后纪平的还款能够拿来垫一垫,可等来的还是一场空。心急如焚的她再次来到法院,向嘉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月23日,上海嘉定法院于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向纪平发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2月8日,纪平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并被限制高消费。

在此期间,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罗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除了现任妻子宁源名下的一辆长城牌汽车外,纪平夫妻俩再没有存款、股票、房产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面对执行法官,纪平更是再三哭穷,表示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根本不具备偿还能力。

儿子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严重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缺少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将会依法暂缓执行,进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之时,事情出现了转机。2018年6月,申请人包丹向罗法官提交了一份来自教育局的证明。证明显示,纪平的两个儿子就读于上海市区域内一所高收费私立学校——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

谈及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当地人都熟悉得很。近年来,这所双语学校的教学质量始终名列前茅,仅小学一年级一学期的学费就高达两万元。即便如此,一批家长仍然不惜斥巨资将孩子送到该校就读。

“失信被执行人能够让子女读这样的学校,说明已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在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之后,他们既拒绝履行判决义务,又不安排小孩转学,这严重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法院必须制止!”罗法官告诉记者。

孩子为何受“牵连”

律师给出相关解读

2018年7月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上海嘉定法院对被执行人纪平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与此同时,纪平两个就读上海帕丁顿双语学校的儿子不得不面临中途转学。

本案中,纪平花重金送孩子去私立学校,接受国际化教育的行为本没有错,但是一边欠着债务人的钱,一边却用这些钱进行高消费并且享受着高消费带来的优质服务,这样的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中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规定,最终孩子会因无法缴费注册而被迫转学,这不仅不能给孩子带来好的教育,反而会给孩子的生活和心理带来不良影响。

为了建设诚信社会,有必要限制失信人的某些行为,但是让孩子受牵连,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呢?上海严嫣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嫣对此进行了解读。

对于“老赖”的惩戒应当依法而行。当前,“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适用情形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同时,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上述措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实施执行。

“所以,这不是简单的‘连坐’,而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执行措施。”严嫣认为,规制“老赖”要立竿见影,一方面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层面,可以考虑提升规范的位阶,在行政法规、法律等层面制定更为统一的文件,并考虑扩大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范围,增强限制性、影响力。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当前对失信人的惩戒措施,做好民法、行政法和刑法层面的配合衔接,编织严密的惩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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