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男子刘某某在万州区甘宁镇一理发店玩耍时,因闲来无聊对店里一男学徒小姜说“晚上我去你家耍吧”,小姜对此感到很诧异,因为自己和刘某某并不是很熟,只是来理过几次发,不过考虑到他对店里的员工比较熟悉,小姜便没有拒绝,随后二人径直回到小姜的家中。
到家后,小姜好茶好水地招待着对方,并让刘某某留在了家中过夜。第二天一早,小姜准备更衣去上班,趁着他换衣服的时间,刘某某顺手将小姜的手表、手机等物品钱财放在自己兜里,出门后二人便分开了,刘某某则坐车来到万州,将手机和手表变卖,得来的钱则用于上网和日常消费。
发现家中遭窃后,小姜立即报警,根据报警人所描述的情况,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并于7月1日在万州区万达广场将其抓获。经审查,刘某某对盗窃小姜手机、手表及现金一事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取保候审。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