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崇贤镇的姚女士在2014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姚女士说,离婚是因为前夫有了外遇,两人也没有了夫妻之实,但是协议离婚时因为被前夫哄骗,导致她只分了家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几乎是净身出户。去年前夫因为肺癌去世后,她的处境就越发的艰难……
姚女士是2003年经人介绍与前夫结婚的,当时前夫是离异还带着一个9岁的女儿,姚女士比丈夫小了15岁。虽然婚后两人又生了一儿一女,但姚女士对前夫的大女儿甚至比亲生的还要好,也是可以好好经营这个家。可没过多久前夫便在外头有了女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女人。
不仅如此,姚女士说前夫还不给钱抚养孩子,去前夫的加油站找他,他就各种逃避。为了养活两个孩子,姚女士就靠着卖早点的钱艰难度日。
2014年姚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了,虽然做了十几年的夫妻,但是姚女士根本不清楚在外经营加油站的前夫名下有多少财产。离婚时,前夫又承诺可以负责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又承诺姚女士可以单独立户,于是姚女士便签下了几乎是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家里的房子、车子统统归男方所有,女方分得一辆电动三轮车…
姚女士回忆说,当时真的离了婚了,前夫立马变了脸,又打又赶,让姚女士赶紧搬出去,甚至连儿子女儿都不让他们来认自己。但那时姚女士还是依旧坚持住在家里。
去年,丈夫肺癌过世后,因为家里的房子没有自己份额,姚女士日子开始越来越艰难了,前夫的大女儿不仅对她冷言冷语,还要赶自己走。
无奈之下,姚女士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分家析产。
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显示:姚女士的两个亲生子女各占房子的三分一,房屋一至三层归他们使用。2018年10月1号之前,他们可以与爷爷奶奶共用屋内楼梯,但需在房子北面自行搭建楼梯。如果10月1号前楼梯无法搭建完成,以后每天需要交50元楼梯使用费。
但是靠着卖早点为生的姚女士,要养活自己和一双儿女,日子过得紧巴巴,根本没有钱来造楼梯。想到这里,姚女士不仅又激动了起来…
和事佬随后拨通了大女儿的电话,但大女儿在电话里表示:这个事情已经调解过很多次,她也不想再来接受调解。
而姚女士的前婆婆目前可能还沉浸在丧子之痛中,不愿意接受调解。
主持人陈阳给出了一个建议:
“希望你现在放下其他杂念,然后卯足劲做自己的小生意。到了那个日期,前夫家的人来主张这个五十块钱的楼梯使用费,你就提出来说:你得配合我立户, 立完户之后该多少钱我给。如果你不配和我立户,不好意思,这钱我给不了你。这个时候你就有谈判的筹码了。
那么如果说到时候他们也没主张来让你交这个钱,也没有影响你在这里居住,那不是更好吗?
你前夫刚去世还不到一年,这个时候老人心里可能接受度还比较低一些,等过了两三年之后,他们的伤痛被时间抚平一些,就是解决这个事的好时机。而且那个时候,你的经济条件会变好一些。”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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