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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男子纠结他人打伤邻居被判刑 出狱后因这事又被拘

时间:2018-9-12 19:24:01>跟律师谈谈<

    辉县一名男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后,纠集另外3人将邻居打伤,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出狱后以自己受过刑事处罚等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结果再次深陷囹圄。

据了解,几年前,王某文与本村王某志因相邻权纠纷发生争执,其纠结徐某(另案处理)等三人将王某志一方三人打伤,王某志伤情构成轻伤。辉县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文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判令王某文、徐某等人赔偿王某志等三人经济损失共计54647.25元,四被告人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文认为自己已受到刑事处罚,且认为其和徐某等人是互负连带赔偿责任,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判决。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划拨王某文名下存款20400元。经多次查找,未发现徐某等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

后经法院查明,王某文从2013年6月起开始从事粮食收购生意,有较稳定的收入。其在辉县市某银行的银行卡交易频繁,从2016年6月11日至2017年6月6日25次进账共计一百多万元。

综合以上案情,法院认为王某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2017年11月,王某文被刑拘;11月17日,王某文履行了相关民事赔偿。但由于其逃避执行情节严重,检察机关仍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8年8月8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做出宣判——王某文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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