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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34岁女子出租屋约会20岁小伙 不料引狼入室

时间:2018-9-14 20:03:54>跟律师谈谈<

深夜,34岁女子与20岁“小鲜肉”在出租屋内约会,不料竟是引狼入室。

“小鲜肉”持“枪”,抢走了女子两部手机,还通过支付宝转走了7600元......

你以为这是小编在给你讲故事?这可是发生在襄阳的真人真事。

12日,樊城警方披露了该案的详细经过。

女子网上结识“小鲜肉”

张女士,34岁。前些时日,她通过网络结识了20岁的小伙杨某。

张女士与杨某常聊天,两人渐渐有了见面的想法。4日晚,杨某突然向张女士发来信息:我在附近,现在有空吗?

随后,张女士分享了出租屋的定位。当晚11时,两人在出租屋里见了面。由于天色已晚,杨某当夜并未回家。

5日凌晨4时,张女士醒来看到,杨某正坐在床头,拿着她的手机登录支付宝APP。担心钱被转走,张女士一把夺回手机,并呵斥道:“你拿我手机要干啥?”

此时,让杨女士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杨某突然扔下手机,并变了一幅“模样”,从挎包里掏出了一把黑色手枪,威胁她说出支付宝密码。

随后,杨某从张女士支付宝里转走了7600元,还一并抢走了两部手机。临走时,杨某威胁道:不准报警,否则后果很严重!

樊城警方迅速出击 仅用一天破案

杨某离开后,张女士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由于是涉枪案件,樊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中原派出所、樊城刑警大队成立专班展开调查。

民警调阅视频监控发现,杨某反侦察意识较强,乘电梯下楼后,不断左绕右拐,之后消失在了树叶遮挡较多的区域。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民警换个思路,以杨某到达出租屋为起点,调阅沿路视频进行倒追。经过大量研判,民警发现,当晚,杨某骑了一辆摩托车,带着一个女孩从襄城区尹集乡来到案发地。

9月6日,在尹集乡一家宾馆,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中原派出所刑警中队民警李涛介绍,经过鉴定,杨某所持手枪,是一把仿54式玩具手枪。

带着女友见网友 抢钱为了还货款

经查,杨某,20岁,从事乐器培训行业。

杨某说,他当晚在襄城吃饭。其间,与张女士聊天时,有了与其见面的想法。不过,其女友当时也在现场。

之后,杨某以见好朋友为由,带着女友来到樊城。就在杨某与张女士见面时,杨某女友正在附近等候杨某,直至5日凌晨1时才离开现场。

杨某供述,他是一时糊涂犯了错。杨某说,抢到7600元后,他还了之前购买乐器的一些货款,没想到刚回宾馆就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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