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浙江一单位每年向寺庙交“谢车费” 靠菩萨保佑出行安全?

浙江一单位每年向寺庙交“谢车费” 靠菩萨保佑出行安全?

时间:2018-9-20 9:08:15>跟律师谈谈<

    9月18日媒体道,提起郭美美,很多人都会把她和红十字会联系起来。云南普洱市红十字会也出现了“郭美美”——李艳萍担任该单位出纳期间,把国家救灾款当成自家的钱,只要腰包里没钱花了,填一张现金支票就取出来花,主要用于美容和购物……8年时间,她先后挪用救灾款247万余元。近日,普洱市思茅区法院公开审理这起贪污挪用救灾款案。

    点评:一个小小的出纳,贪污、挪用红十字会的救灾款,竟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而且前后持续8年未被发现……

    别的话懒得说了。只想当面问问该红十字会的负责人:你们,就是这样管理善款的吗?

封堵“奇葩证明”

    9月18日央视网消息,为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问题和个别部门随意要求群众到派出所开具证明等问题,公安部日前制定出台了《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其中明确:无法律法规依据、属于要求出具证明的单位自行设定的,公安派出所一律出具书面告知书并说明不予开具的理由,同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将有关单位要求开具不合理证明的情况向该单位的主管部门作出反馈。

    点评:怒怼“奇葩证明”,公安机关已经干了好几件大快人心之事。《规定》的出台,更是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把个性化行为上升为普遍性制度,值得点赞。

    但也有个问题不容忽视:假如公安机关拒绝开具证明,而办事部门却非要不可,这个矛盾如何化解?

    如果有个中立机构,对要求开具的证明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必要性进行评估,并出具权威意见,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

报销“谢车费”

    新闻:9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浙江象山县委第二巡察组在象山县广播电视台下属的西周广电站巡察时,发现食堂报销账单上有一条记录——“谢车”费用700元。这一记录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再仔细翻阅前几年的食堂账单明细,发现自2014年起,每年都有“谢车”费用,4年来共报销2200元。据广电站站长交代:所谓“谢车”就是请菩萨保佑不出交通事故,费用是由当地一寺庙收取的。

    点评:预防发生交通事故,不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健全相关制度措施,而是向鬼神“行贿”,求菩萨保佑不出事……这种认识水平和思维逻辑,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当事站长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知面对这一结果时,他是后悔“谢车”搞迷信,还是后悔自己当初没多给菩萨烧两炷香,求神佛罩着自己?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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