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行政案例>女子公交车上被猥亵?广西警方:双方同居有孩子,男子被拘5天

女子公交车上被猥亵?广西警方:双方同居有孩子,男子被拘5天

时间:2018-9-26 22:07:06>跟律师谈谈<

    9月26日下午,广西北流市公安局发出了公交车事件的调查结果。

    通报称,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

    通报显示,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发现网上流传有“公交车上女子被男子猥亵、抢劫……”等虚假信息。警方提醒,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9月25日晚间,一段公交车上男子暴力对待女性视频疯传网络,引发网友热议。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公交车内对一名女子进行搂抱、拖拽等暴力行为,女子哭声惨烈,公交车内其他乘客无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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